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个税一直是让会计头秃的存在,因为应用范围广、规则边界不清晰,如果是普通的个税申报还能从容应对,关键是会遇到一些较为复杂的工作情况,这时候会计就不由得要抓耳挠腮了。比如员工正常工作中的餐补、通讯、交通等每一个都是难题,再比如员工离职了,工资怎么发, 社保怎么处理,这一切都需要会计弄清楚,按规章制度办事。所以为大家总结了企业经营中常见的一些个税问题,希望能有所帮助。
一、公司股东取得的哪些收入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,应当按照什么所得项目进行纳税?
一般来说,公司股东在四种情况下将涉及个人所得税纳税义务:
首先是因拥有企业股权而取得的股息、红利所得,应按照“利息、股息、红利所得”纳税;其次是因任职受雇取得的收入,应按照“工资、薪金所得”纳税;接着是因转让股权获得的收入,应按“财产转让所得”纳税;最后是因担任公司董事、监事获得的董事费、监事费,应按照“劳务报酬所得”纳税,但若该股东又同时任职受雇于该公司,则该笔费用应与个人工资收入合并,统一按“工资、薪金所得”纳税。
二、向员工发放用餐费是否需要扣缴个税?
(1)不需要扣缴个人所得税的情形:
员工因公在城区、郊区工作,不能在工作单位或返回就餐,根据实际误餐顿数,按规定标准领取的误餐费,不扣缴个人所得税;
员工出差发生的餐费、工作餐,在标准内领取差旅费补贴,不扣缴个人所得税;
这个标准没有具体的,企业自己根据企业情况制定差旅费补贴标准。
(2)需要扣缴个人所得税的情形:
直接给员工发放伙食补贴,除误餐补助属于免税情形外,应按工资薪金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。
三、向员工发放通讯费是否需要扣缴个税?
(1)不需要扣缴个人所得税的情形:
手机由公司购买,员工使用手机产生的通讯费由公司承担,发票开给公司,不需扣缴个人所得税;
员工个人手机用于公司经营业务,凭发票报销通讯费,标准内不需扣缴个人所得税,超标准部分并入工资薪金所得,扣缴个人所得税。
(2)需要扣缴个人所得税的情形:
现金发放通讯补贴,应并入工资薪金所得,扣缴个人所得税。
四、为员工提供住房补贴是否需要扣缴个税?
以现金形式发放住房补贴,需并入工资薪金所得,扣缴个人所得税。
五、向员工发放交通费是否需要扣缴个税?
(1)不需要扣缴个人所得税的情形:
企业配备车辆接送员工上下班,不需扣缴个人所得税;
给员工发放交通补贴,标准内不需扣缴个人所得税,超过标准的并入工资薪金所得,扣缴个人所得税。
(2)需要扣缴个人所得税的情形:
员工私人车辆用于公司经营活动,没有签订租车合同或协议,直接报销相关费用,应并入工资薪金所得,扣缴个人所得税。
六、现有工资表如何直接导入个税申报系统?
大家导入工资表的时候,不能直接用原来软件里面的表格来导,要重新下载模板做工资,因为新模板里面有些列没了。
点击【人员信息采集】→→导入→→模板下载,下载最新的人员信息模板,将之前模板数据【按列复制】到新模板中对应列次,粘贴时选择"选择性粘贴"→→"数值"格式。
七、离职、退休或死亡人员如何申报个税?
离职当月未发工资:在填写工资薪金前,先点软件左侧“人员信息采集”,将该人员的人员状态改为“非正常”保存,再去正常填写申报其他员工本月的正常工资薪金就可以了;
离职当月有发工资:本月该离职人员的工资薪金正常申报,申报成功后或次月申报前将这个离职人员的人员状态改为“非正常”保存就可以了。
除了企业个税问题外,相比很多人也关心自己在家庭活动中产生的个税问题,比如子女教育、个人买房等,这些问题可与格子财税专业顾问进行交流,相信也会给你提供不少新思路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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